戴允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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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白云区离婚债务纠纷律师a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标准

作者:戴允丝律师时间:2020年07月04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175次举报

13416318024戴允丝律师是广州专业婚姻家庭继承律师,经验丰富10年经验,执业以来办理过大量婚姻家庭继承纠纷案件获得很好效果,在婚姻家庭继承等家事纠纷有较高造诣,帮助当事人成功离婚、成功分割财产、成功继承财产、成功争取抚养权等不计其数,精于谈判调解和诉讼代理,获得当事人高度认可,戴律师,您身边的婚姻家庭继承等家事纠纷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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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您介绍婚姻纠纷相关法律知识:

债务承担          
    我国《婚姻法》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欠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 院判决。认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是个人债务还是共同债务,主要有两个标准:夫妻有无共同举债的合意以及夫妻是否分享了债务所带来的利益,夫妻共同债务 一定是出于、源自、为了夫妻(家庭)共同生活。          
    根据相关的司法解释,以下几个方面的债务应认定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1、因日常生活所欠的债务;
    2.因生产经营活动所欠的债务;
    3、夫妻一方或双方治疗疾病所欠的债务;          
    4、因抚养子女所欠的债务;
    5、因赡养老人所欠的债务。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名义所欠的债务,以夫妻一方自己承担为原则,但如果该债务用于婚后共同生活消费使用的,比如购置结婚用品等,应认定为转化为夫妻共同债务。        
      
〖提示〗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应当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这种连带责任不因离婚协议或法院裁判文书对夫妻财产做出分割处理而改变。夫妻双方可以对共同 债务的承担达成协议,但这种协议不能对抗债权人,债权人可以主张已经离婚的夫妻承担连带责任,夫妻一方清偿债务后,可以根据协议或法院裁判的文书所确定的 原则和内容向对方追偿。 

       

如有更深入的婚姻纠纷问题需要咨询,欢迎咨询广州戴允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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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允丝律师(13416318024,微信同号),中共党员,2010年开始从事律师行业工作,10年以上经验,经验丰富,从业...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广东-广州
  • 执业单位:广东盈隆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440120********81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债权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