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允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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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花都区民间借贷纠纷律师;借贷纠纷胜诉咨询律师

作者:戴允丝律师时间:2020年01月20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172次举报

13416318024戴允丝律师经验丰富近10年经验,在合同债务纠纷领域有较高造诣,办理过大量借贷纠纷案均取得较好效果。擅长民间借贷纠,货款追索纠纷、工程款催收、连带担保人偿还债务纠纷,股东出资不实起诉追讨,转让股权纠纷等案 ,熟知债权债务法律规范和法律程序,利用合法的手段和途径解决债权债务纠纷,帮助个人及企业清理债权债务纠纷,专业处理债务债务纠纷及债务追收案件,欢迎咨询。


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地址:广州天河区珠江新城冼村路5号凯华国际中心789三层、地铁:5号线猎德站、APM线花城大道站,公交18293886路至冼村路南站 

以下为您介绍相关法律知识: 

广州他人承诺帮忙还款的,借钱人还需要承担还款义务吗?


律师说法:帮忙还款分两种情况,即免责的债务承担和债务加入。第三人与债权人约定债务承担时,未明确约定原债务人是否脱离债权债务关系的,构成并存的债务承担。但第三人通过以自己的名义另行向债权人出具债务凭据并承诺由其按期履行债务等行为表明由其独立承担原债务人的债务,债权人表示同意的,构成免责的债务承担。

 

案情简介:2009年,就章某所欠蔡某14万余元,章父向蔡某书面承诺“在20105月底前全部还清”。章某次日知晓该事实。2010530,章父与蔡某协商减免部分债务未果,蔡某起诉章父清偿债务。

法院认为:①章某庭审自认,其对章父作出承诺书事实,次日即得知。章父章某应知作出该承诺书法律后果,且章某本人系法律专业毕业,具有法律知识,如未向蔡某借款,按常理,章某知晓其父出具还款承诺书后,理应认为存在重大误解,应及时向蔡某追回承诺书或寻求法律途径向法院依法申请撤销,但直至蔡某起诉,章某章父均未采取相应法律措施。在蔡某向章父要求履行承诺时,章父当时愿意支付部分进行和解。结合相关证人证言,根据优势证据规则,对原债务存在事实,应予确认。

②章父承诺书,法律性质上应认定为免责债务承担形式。章父承诺为债务人章某还款,债权人亦予同意,章父已成为新的债务人,由其直接向债权人蔡某承担债务。章父未按期履行债务,蔡某请求其清偿债务,依法应予支持。

  提醒:如本案中章父未写明还款期限,则属于债务加入,章某与章父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戴允丝律师(13416318024,微信同号),中共党员,2010年开始从事律师行业工作,10年以上经验,经验丰富,从业...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广东-广州
  • 执业单位:广东盈隆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440120********81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债权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