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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允丝律师刑事团队是广州专业刑事律师,13年经验,多年来办理大量刑事案件,收费公允,擅长取保候审、不批准逮捕、不起诉、办理缓刑、辩护减刑、无罪辩护、上诉改判,全心全意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因为戴律师团队深知,刑事案件律师手上办的不仅仅是案件,更是别人的人生。我们熟悉公安、检察院、法院的办案流程,可就案情给予您详尽的法律分析和法律方案,口碑好。宗旨: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的专业法律服务,为您的合法权益竭尽全力
如家人因事被刑事拘留,先不要慌张,不要病急乱投医,第一时间咨询正规、专业的律师以获取正确的法律帮助方为上策!希望能帮到您!因违法行为被拘留后,简单刑事案件直到法院开庭审判至少也要3-4个月时间,有的甚至一年多,家属都不允许到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家属可委托律师到其羁押的看守所会见,拘留15天左右,口供十分重要,律师可到看守所告知其口供的注意事项,以及法律问题,律师了解案情及本人被捕后向机关供述了多少内容,可以根据案情的复杂程度及后期量刑结果,尽快帮其申请取保候审事宜,以免受牢狱之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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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1、看守所门口递名片的律师大部分不靠谱,大家一定要注意甄别。
2、不要盲目听信他人的许诺;
在亲友被抓后,家属一般都会无比紧张,此时,更需要冷静,千万不要盲目听信他人的许诺,会有不少人跟你说他有某某关系,帮你介绍朋友,介绍律师,能够帮你捞人,这类的大概率都是骗局,大部分都是拿钱不办事或者办不成事,这事我见太多了,家属需要特别小心。
虚开发票罪辩护要点主要包括对犯罪构成的否认、对证据真实性的质疑以及对量刑情节的辩解等。以下将结合相关法律知识和法律依据进行详细阐述:
一、对犯罪构成的否认
虚开发票罪的犯罪构成主要包括客体要件、客观要件、主体要件和主观要件。在辩护时,可以从这四个方面入手,否认犯罪的构成。
客体要件:辩护时可以否认行为侵犯了国家财务管理制度和税收征管制度。例如,可以辩称行为并未导致国家税款的损失,或者行为所涉及的发票并非增值税专用发票或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
客观要件:辩护时可以否认行为具有虚开发票的客观表现。例如,可以辩称行为人所开具的发票并非虚假,或者虚开发票的行为并未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
主体要件:辩护时可以否认行为人具备犯罪主体资格。例如,可以辩称行为人并非自然人或单位,或者行为人并不具备虚开发票罪的特定身份。
主观要件:辩护时可以否认行为人具有虚开发票的主观故意。例如,可以辩称行为人并不明知所开具的发票是虚假的,或者行为人并没有故意虚开发票以骗取国家税款。
二、对证据真实性的质疑
在虚开发票罪的辩护中,对证据真实性的质疑也是一个重要的辩护要点。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证据来源:辩护时可以质疑证据的合法性和来源的可靠性。例如,可以辩称证据是通过非法手段获取的,或者证据的来源并不可靠。
证据内容:辩护时可以质疑证据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例如,可以辩称证据内容存在矛盾或不合理之处,或者证据内容并不完整。
三、对量刑情节的辩解
在虚开发票罪的辩护中,还可以从量刑情节入手进行辩解。例如:
犯罪情节:辩护时可以辩称行为人的犯罪情节并不严重,或者行为人在犯罪中所起的作用较小。
悔罪表现:辩护时可以辩称行为人具有悔罪表现,或者行为人已经积极退赃并赔偿了国家损失。
其他量刑情节:辩护时还可以结合行为人的其他量刑情节进行辩解,如行为人的年龄、健康状况、家庭情况等。
四、取保候审
很多人都听说过刑事案件中取保候审的黄金37天:拘留的前30天,是公安能采取的最长拘留期限,也是证据最初形成、口供最不稳定的阶段。如需要继续羁押的,就得征得检察院的同意,检察院需要在7天内作出是否逮捕的决定。一旦批准逮捕,之后案件想要取得取保候审、缓刑,甚至不起诉,难度都会指数级上升。所以在检察院下批捕决定前的这段时间,被称为救人的黄金期,也就是常说的黄金37天。
一、虚开发票罪缓刑案例参考:
李某作为广州某花卉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2012年与他人合谋,在无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虚开总金额650余万元的发票52份,以虚增项目成本。2015年该公司补缴税款并缴纳罚款,2021年李某经电话传唤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此外,李某曾因伪造印章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九个月、缓刑三年,本案虚开发票事实在其前罪判决前已被发现但未并案处理。 判决结果:法院以虚开发票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万元;与前罪数罪并罚后,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六万元。
刑事案件专业律师团队的作用与努力方向:
接受当事人的委托到看守所办理律师会见、取保候审、不批准逮捕、不起诉、办理缓刑、辩护减刑、无罪辩护、上诉改判,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1、侦查阶段,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及进行侦查的其他法定机关对犯罪嫌疑人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律师事务所可以接受犯罪嫌疑人或其亲属的聘请,指派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律师可以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犯罪嫌疑人被羁押的,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
2、审查起诉阶段,担任辩护人或诉讼代理人。刑事案件由侦查机关向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后,律师可以接受犯罪嫌疑人本人或其亲友的委托担任辩护人;可以接受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委托担任诉讼代理人。在审查起诉阶段,担任辩护人的律师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有关材料,与犯罪嫌疑人会见或通信,调查、收集与案件有关的材料,提出辩护或代理意见。在审查起诉阶段被超期羁押的,辩护律师有权要求对犯罪嫌疑人依法释放或改变强制措施,实行取保候审。
3、审判阶段,担任一审、二审公诉案件的辩护人。这一阶段律师有权到人民法院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材料,会见在押被告人,根据实际情况依法调查、收集与案件有关的证据材料,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鉴定人、勘验检查笔录制作人出庭作证,申请重新鉴定,参与法庭调查,发表辩护意见等等。一审判决后可会见被告人,听取其对判决书内容及是否上诉的意见,并给予法律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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