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擅长刑事辩护律师推荐戴允丝律师团队,专业可靠,欢迎咨询
戴允丝律师刑事团队是广州专业刑事律师,13年经验,多年来办理大量刑事案件,收费公允,擅长取保候审、不批准逮捕、不起诉、办理缓刑、辩护减刑、无罪辩护、上诉改判,全心全意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因为戴律师团队深知,刑事案件律师手上办的不仅仅是案件,更是别人的人生。我们熟悉公安、检察院、法院的办案流程,可就案情给予您详尽的法律分析和法律方案,口碑好。宗旨: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的专业法律服务,为您的合法权益竭尽全力
如家人因事被刑事拘留,先不要慌张,不要病急乱投医,第一时间咨询正规、专业的律师以获取正确的法律帮助方为上策!希望能帮到您!因违法行为被拘留后,简单刑事案件直到法院开庭审判至少也要3-4个月时间,有的甚至一年多,家属都不允许到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家属可委托律师到其羁押的看守所会见,拘留15天左右,口供十分重要,律师可到看守所告知其口供的注意事项,以及法律问题,律师了解案情及本人被捕后向机关供述了多少内容,可以根据案情的复杂程度及后期量刑结果,尽快帮其申请取保候审事宜,以免受牢狱之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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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1、看守所门口递名片的律师大部分不靠谱,大家一定要注意甄别。
2、不要盲目听信他人的许诺;
在亲友被抓后,家属一般都会无比紧张,此时,更需要冷静,千万不要盲目听信他人的许诺,会有不少人跟你说他有某某关系,帮你介绍朋友,介绍律师,能够帮你捞人,这类的大概率都是骗局,大部分都是拿钱不办事或者办不成事,这事我见太多了,家属需要特别小心。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从犯,在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既可能被取保候审,也有可能被判处缓刑。以下结合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具体说明:
一、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中,从犯若符合以下情形,取保候审的概率较高:
仅参与基层工作,如普通业务员,对公司整体运营和资金流向不知情;
涉案金额较小,未造成重大损失;
主动退赃退赔,取得部分投资人谅解;
有自首、立功等法定从轻、减轻情节;
身体状况不佳,或有需要照顾的老人、幼儿等。
二、缓刑的适用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犯罪情节较轻;
有悔罪表现;
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对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从犯,若要争取缓刑,通常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辅助作用,如仅负责执行任务,未参与决策;
积极退赃退赔,尽可能弥补投资人损失;
自愿认罪认罚,如实供述犯罪事实;
没有前科劣迹,表现出良好的悔罪态度。
需要注意的是,若涉案金额特别巨大(如超过5000万元),或造成特别重大损失(如超过2500万元),即使是从犯,也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此时适用缓刑的难度较大。
相关案例介绍:
2012年7月至2014年12月期间,罗某某在广州注册成立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并担任负责人。该公司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以投资酒店式公寓、酒店项目为由,许诺高回报、到期还本付息,通过发放传单、口口相传、召开推介会等方式向社会不特定公众吸收资金。
何某某、钱某某、肖某某等多名业务员作为从犯,参与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活动。其中,何某某吸收资金达794.5万元,造成投资人损失568.552万元;钱某某吸收资金达697万元,造成投资人损失557.8万元;肖某某吸收资金达333.8万元,造成投资人损失227.17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罗某某等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罗某某作为主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何某某、钱某某、肖某某等从犯,根据其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涉案金额、退赃情况等,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至三年不等,并适用缓刑,同时判处罚金。
案例启示
从犯身份的认定:在共同犯罪中,若仅负责执行上级指令,未参与决策或资金管理,通常会被认定为从犯,依法从轻、减轻处罚。
退赃退赔的重要性:积极退赃退赔,弥补投资人损失,是争取缓刑的重要考量因素。
认罪认罚的作用:自愿认罪认罚,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可体现悔罪态度,增加缓刑的可能性。
戴允律师提示: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从犯,在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既可能被取保候审,也有可能被判处缓刑。具体结果需结合案件事实、涉案金额、退赃情况、认罪态度等因素综合判断。在司法实践中,专业的刑事辩护律师可通过制定合理的辩护策略,如从犯地位辩护、数额辩护、情节辩护等,为当事人争取最优的处理结果。
刑事案件专业律师团队的作用与努力方向:
接受当事人的委托到看守所办理律师会见、取保候审、不批准逮捕、不起诉、办理缓刑、辩护减刑、无罪辩护、上诉改判,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1、侦查阶段,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及进行侦查的其他法定机关对犯罪嫌疑人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律师事务所可以接受犯罪嫌疑人或其亲属的聘请,指派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律师可以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犯罪嫌疑人被羁押的,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
2、审查起诉阶段,担任辩护人或诉讼代理人。刑事案件由侦查机关向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后,律师可以接受犯罪嫌疑人本人或其亲友的委托担任辩护人;可以接受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委托担任诉讼代理人。在审查起诉阶段,担任辩护人的律师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有关材料,与犯罪嫌疑人会见或通信,调查、收集与案件有关的材料,提出辩护或代理意见。在审查起诉阶段被超期羁押的,辩护律师有权要求对犯罪嫌疑人依法释放或改变强制措施,实行取保候审。
3、审判阶段,担任一审、二审公诉案件的辩护人。这一阶段律师有权到人民法院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材料,会见在押被告人,根据实际情况依法调查、收集与案件有关的证据材料,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鉴定人、勘验检查笔录制作人出庭作证,申请重新鉴定,参与法庭调查,发表辩护意见等等。一审判决后可会见被告人,听取其对判决书内容及是否上诉的意见,并给予法律帮助。
我们善于攻克辩护难关,胜诉案例多,对案件常常能从细节入手,找到突破口,冲出证据重围,灵活运用法律,切中案件要害,拿出独特的分析和辩护意见,力争被告人化险为夷
广东盈隆律师事务所戴允丝律师温馨提示:看守门前骗子多,小摊小贩全是托。上前搭讪不要理,坑蒙拐骗花样多。门前拉客不要去,请律师要找正规律师事务所。注意切勿在外私下委托(如在茶楼、饭馆、公园或所谓的咨询室等),以免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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