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擅长刑事辩护律师推荐戴允丝律师团队,专业可靠,收费合理,欢迎咨询
戴允丝“精益求精”律师刑事团队是广州专业刑事律师,13年经验,多年来办理大量刑事案件,收费公允,擅长取保候审、不批准逮捕、不起诉、办理缓刑、辩护减刑、无罪辩护、上诉改判,全心全意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因为戴律师团队深知,刑事案件律师手上办的不仅仅是案件,更是别人的人生。我们熟悉公安、检察院、法院的办案流程,可就案情给予您详尽的法律分析和法律方案,宗旨: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的专业法律服务,为您的合法权益竭尽全力
如家人因事被刑事拘留,先不要慌张,不要病急乱投医,第一时间咨询正规、专业的律师以获取正确的法律帮助方为上策!希望能帮到您!因违法行为被拘留后,简单刑事案件直到法院开庭审判至少也要3-4个月时间,有的甚至一年多,家属都不允许到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家属可委托律师到其羁押的看守所会见,拘留15天左右,口供十分重要,律师可到看守所告知其口供的注意事项,以及法律问题,律师了解案情及本人被捕后向机关供述了多少内容,可以根据案情的复杂程度及后期量刑结果,尽快帮其申请取保候审事宜,以免受牢狱之苦!
戴允丝律师团队为您介绍刑事法律知识:(专业尽责,欢迎咨询)
委托律师介入案件有什么作用?
了解案情,为后期辩护做准备
当亲人被刑拘后,家属只能通过刑事拘留通知书了解到其涉嫌什么罪名以及关押在哪个看守所。委托律师介入案件后,可以详细了解案情,调阅相关笔录等,还可以通过办案经验判断当事人是否有罪、是否可以进行无罪辩护等。
普及相关法律知识以及如何保障其合法权利。
律师介入案件,通过会见嫌疑人,为嫌疑人普及相关法律知识,如律师可以告知嫌疑人如果定罪该罪名的量刑幅度、此罪和彼罪的区分和刑事案件诉讼程序等;
以及告知其享有的合法权利,如必须看清笔录再签字,可以提出修改不一致的笔录内容等。关键让其明白,面对侦查人员心里不要发怵,该供述的应如实供述、不该承担的可以理直气壮地解释清楚。
申请取保候审
律师会见以后,可以就案件判断取保候审的可能性,征求家属意见后,最大程度争取取保候审。
根据刑诉法,公安机关最长可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30天。如果不取保候审释放,会向检察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最长7天。如果37天内未释放,将被逮捕,可能一直羁押到判刑甚至服刑。因此,抓住这个时机聘请律师介入至关重要。“黄金37天”本质上就是“在公安、检察院两机关还没有就案件定性达成共识之前介入辩护工作,争取嫌疑人在37天内被无罪释放或取保候审”。
如何起草取保候审申请书,晓之以理而动之以法?向谁递交申请以及准备哪些证据材料?很多家属都一知半解,如果认为有钱就能保释出来,这是非常错误的观念。
从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和司法实践的情况看,取保候审通常是取保候审申请获得批准或者当事人没有被逮捕(不提请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结果,据此,在法律上找到取保候审的事由或者不逮捕的理由是争取取保候审的关键。
一、是否具有取保候审的法定情形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上述规定列举了可以取保候审的四种情形,该规定采用的是列举式,从法律的层面上看,不符合上述列举情形之一的,不符合取保候审的情形;从实践的层面看,不符合上述列举情形之一的,取保候候审申请基本不会获得公安机关的批准。
二、是否符合逮捕的条件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对于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提请检察院审查批准的时间是三日,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至七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延长至三十日。如果在上述时间内,公安机关不提请逮捕,必须释放犯罪嫌疑人,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依法决定取保候审;对于提请检察院批准逮捕,没有获得批准的,公安机关应当释放,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依法决定取保候审。
案件是否符合逮捕的条件,决定着公安机关是否提请检察院批准逮捕或者检察院是否批准逮捕。换言之,如果案件不符合逮捕条件,即可以获得取保候审甚至无罪释放。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逮捕的条件包括证据条件和羁押的必要性。对于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符合逮捕证据条件的应当予以逮捕。
实践中,对于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行较轻,且没有其他重大犯罪嫌疑,具有特定情形之一的,检察院可以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此处的特定情形较为繁杂,本文不一一罗列。
三、取保候审的辩护策略
在介绍了取保候审的法律理由之后,针对不同的情况,可以采用以下策略争取取保候审:符合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情形的,辩护律师可以直接向公安机关申请取保候审;不符合逮捕条件的,辩护律师可以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六条向公安机关提出法律意见,建议不提请逮捕,或者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第二款向检察院提出法律意见,建议不批准逮捕。
刑事案件专业律师团队的作用与努力方向:
接受当事人的委托到看守所办理律师会见、取保候审、不批准逮捕、不起诉、办理缓刑、辩护减刑、无罪辩护、上诉改判,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1、侦查阶段,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及进行侦查的其他法定机关对犯罪嫌疑人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律师事务所可以接受犯罪嫌疑人或其亲属的聘请,指派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律师可以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犯罪嫌疑人被羁押的,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
2、审查起诉阶段,担任辩护人或诉讼代理人。刑事案件由侦查机关向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后,律师可以接受犯罪嫌疑人本人或其亲友的委托担任辩护人;可以接受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委托担任诉讼代理人。在审查起诉阶段,担任辩护人的律师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有关材料,与犯罪嫌疑人会见或通信,调查、收集与案件有关的材料,提出辩护或代理意见。在审查起诉阶段被超期羁押的,辩护律师有权要求对犯罪嫌疑人依法释放或改变强制措施,实行取保候审。
3、审判阶段,担任一审、二审公诉案件的辩护人。这一阶段律师有权到人民法院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材料,会见在押被告人,根据实际情况依法调查、收集与案件有关的证据材料,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鉴定人、勘验检查笔录制作人出庭作证,申请重新鉴定,参与法庭调查,发表辩护意见等等。一审判决后可会见被告人,听取其对判决书内容及是否上诉的意见,并给予法律帮助。
我们善于攻克辩护难关,对案件常常能从细节入手,找到突破口,冲出证据重围,灵活运用法律,切中案件要害,拿出独特的分析和辩护意见,力争被告人化险为夷
广东盈隆律师事务所戴允丝律师温馨提示:看守门前骗子多,小摊小贩全是托。上前搭讪不要理,坑蒙拐骗花样多。门前拉客不要去,请律师要找正规律师事务所。注意切勿在外私下委托(如在茶楼、饭馆、公园或所谓的咨询室等),以免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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