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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经济犯罪股权纠纷房产纠纷合同纠纷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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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家淘宝网上销售盗版软件,如何维权?

发布者:邬锦梅律师|时间:2015年11月05日|分类:知识产权 |5023人看过

案件描述

案情:邬锦梅律师代理的S公司是一款三维互动仿真平台软件的著作权人,该公司发现淘宝网上有卖家销售上述软件,经向该卖家购买后测试为盗版软件。
原价上万元的三维互动仿真平台软件,在淘宝网上只花几千元钱便可以买到手,网店店主侵权销售盗版软件,权利人如何维权?

邬锦梅律师支招:

一、证据保全公证。

证据保全公证是指在诉讼活动以外的公证机构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对与申请人有关的、日后可能毁灭、丢失或难以取得证据加以验证提取,以保持其证明力的活动。

由于网络的特殊性和隐蔽性,行为人对网上侵权事实可以随时修改或删除的特性,致使网上证据极容易消失。于是,对与权利人有关的网上证据的提取和验证的网上证据保全公证,成为权利人日后解决纠纷时提供有效证据的最佳途径。

网上查询取证一般应在公证处的电脑上进行,公证员要对所有的电脑操作步骤、时间和进人网页的先后顺序及对出现在电脑屏幕上的网页内容的复制过程实时现场进行监督,实理打印或拍照。取证完成后,公证员依照真实合法的原则向申请人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网页证据保全公证书。

二、与淘宝网交涉。

1、查询卖家真实信息。

根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之规定,淘宝公司作为提供交易信息服务平台的主体负有保证提供信息内容合法的义务,为了进一步查清事实,向淘宝网络有限公司反映淘宝卖家的侵权行为,并要求淘宝公司提供卖家的详细信息(包括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地址、电话等)及该卖家在淘宝网上销售盗版软件的具体交易清单(包括交易数量、交易价格等)。

2、发侵权通知书,并要求淘宝网删除侵权信息。

为防止损失扩大化,权利人可以通知函的形式向淘宝网公司陈述侵权事实,并提供侵权商品链接,要求淘宝网公司在收到通知函后及时删除被指侵权的内容。

3、如果淘宝网未采取任何措施,向全国扫黄打非办举报侵权行为。

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全国扫黄打非办对网络侵权格外重视,向全国扫黄打非办举报,能对侵权人起到很好的威慑作用。

三、上述行为不足以弥补权利人损失的,权利人可以提起侵权诉讼。

经调查卖家确属侵权,给权利人造成损失且仅停止侵权不足以弥补该损失的,权利人可以提起侵权之诉。

关于著作权侵权赔偿数额的确定,《著作权法》第48条规定“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著作权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著作权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著作权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不能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

本文作者:邬锦梅(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律师)

2012年4月10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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