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
毒品犯罪的死刑适用是一个重大而复杂的法律问题,为保证死刑适用的公正、慎重,最高人民法院近年来采取了一系列重要举措。
2008年印发的《全国部分法院审理毒品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即《大连会议纪要》)对毒品犯罪的死刑适用问题作了较为系统的规定,对统一死刑适用标准发挥了重要作用。
2015年印发的《全国法院毒品犯罪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即《武汉会议纪要》),对死刑适用问题作了补充和完善。
此后,最高人民法院继续加强调查研究,对2007年统一行使死刑案件核准权以来的毒品犯罪死刑适用情况作了分析总结,进一步完善了适用标准,且在全国范围内实现了标准基本统一。
在具体适用规则上,《大连会议纪要》和《武汉会议纪要》的相关规定仍然具有重要指导作用。
本文主要针对部分未得到很好解决的老问题和近年来出现的一些新问题,结合两份会议纪要的规定和有关政策精神进行分析、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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