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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夫妻一方签字怎么认定

发布者:黄恒律师|时间:2020年10月27日|分类:债权债务 |581人看过


一、民间借贷夫妻一方签字怎么认定

  只要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先不管是不是一方签名和协商一致对外借款,只在下列情况下一方承担。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欠的共同债务,一般情况下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即使夫妻离婚后对债务的偿还有约定比例,但是对债权人而言,他有权找夫妻任何一方要求归还债务。

  根据《婚姻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及夫妻债务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夫妻借贷一方承担债务的情况:

  1、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不能提供证据,但能够提供证据线索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进行调查取证。

  2、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

  3、对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的债务。

  4、经查证为虚假债务的。

  二、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

  1、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2、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3、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4、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

  5、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6、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7、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8、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9、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10、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在承担责任的方式上,夫妻“共同偿还”的责任是连带的清偿责任,不论双方是否已经离婚,均得对共同债务以夫妻共同财产、自己所有的财产清偿。债权人有权向夫妻一方或双方要求清偿债务的部份或全部,它不分夫妻应承担的份额,也不分先后顺序,夫妻任何一方应根据债权人的要求全部或部份承担债务,一方财产不足以清偿时,另一方负有清偿责任。

  三、民间借贷的共同借款人的认定

  共同借款人必须具备三个条件:

  1、年龄在30至60周岁;

  2、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户口在本县。

  共同借款人的认定顺序: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兄弟姐妹、其他亲属或法定监护人。

  学生入学前户籍不在本县、但父母户籍在本县的,不能受理。

  学生入学前户籍在本县、但父母户籍均不在本县的,不能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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