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动迁款怎么分配?承租房动迁家庭怎么分配?资深周大律师,上海百人大所明伦律师所副主任律师,资深动迁律师
房屋征收补偿利益分割类改发案件裁判要点:
征收补偿利益分割类改发案件裁判要点房屋征收过程中,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补偿方式,并通过选房单等文件形式确定产权调换房屋订购人的行为是否可视为就相关征收补偿利益分割达成了协议?
一般情况下,全体被安置人就征收利益分配所达成的协议是全体被安置人一致同意的真实意思表示,经由全体被安置人签名确认之后才具有法律效力。征收过程中的选房单是为了确定产权调换房屋订购人的书面材料,根据其格式显示,并不要求所有被安置人签名。
选房单上仅有部分被安置人签名,而没有其他证据证明全体被安置人已就分割已经达成一致,此时的选房行为不能视为全体被安置人就相关征收补偿利益分割达成了协议。
在征收中不可能每户家庭或者家庭内的每个成员都能选购安置房,在选房单上签名选房,并不表示该房屋就归签名的人所有。对于补偿利益的分割,应当是所有补偿利益包括安置房和货币补偿作为一个整体进行分割,其中安置房屋按照选购价格折算成货币
如果选房单是全体人员一致认定,则可以视具体情况予以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