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常识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常识

上海静安动迁拆迁律师哪些好?资深周律师很优秀

2021-06-17
2021年06月17日 | 发布者:周运柱 | 点击:379 | 0人评论举报
摘要:公房征收案件中,同住人是指在作出房屋征收决定时,在被征收房屋处具有常住户口,并实际居住生活一年以上(特殊情况除外),且本市无其他住房或者虽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难的人,而福利分房属于他处有房的情况,故享受过福利分房的当事人不

公房征收案件中,同住人是指在作出房屋征收决定时,在被征收房屋处具有常住户口,并实际居住生活一年以上(特殊情况除外),且本市无其他住房或者虽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难的人,而福利分房属于他处有房的情况,故享受过福利分房的当事人不应认定为同住人以享受征收补偿利益。值得注意的是,法院在裁量该类案件时会充分考虑此前当事人依照当时的解困政策享有的福利分房受配的面积是否足以解决居住困难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判。

搭建沟通平台,拓展多渠道纠纷解决路径

政府征收住房,进行旧城区改建,是家庭改善居住环境,提高生活质量的好事。讼争当事人之间基本为亲属关系,理应相互体谅、换位思考、沟通协商,实事求是地对待户籍迁移的历史原因和家庭成员实际情况,妥善解决征收补偿利益的分割事宜,维护家庭和睦。法院不是纠纷解决的唯一途径,在诉讼之外,强调纠纷的多元化解决机制。具体来说,对未进入诉讼程序的案件,通过征收单位、基层组织等部门协调的方式解决,采取居委会调解、征收组沟通、窗口指导等多元渠道,为当事人提供更多的沟通和解平台,也便于当事人更快捷地解决问题,平息纠纷,自我安置,兼顾发展与民生,最大限度化解征收中发生的矛盾纠纷,从而更好地实现房屋征收改善民生的初心。

发挥专业优势,倡导合力化解社会矛盾

律师是专业的法律从业者,是当事人的权利捍卫者,亦是法官与当事人之间沟通的桥梁。律师提前介入旧改征收工作,为家庭内部的分歧提供专业的意见分析,也有助于尽早化解矛盾,在源头上减少纠纷的产生和扩大。绝大多数律师秉承专业精神,合理争取当事人合法权益,为矛盾的化解和社会的稳定贡献了自己的力量


分享到: QQ空间 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 更多
我要评论共有0人参与 , 已有0人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华律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最新评论
周运柱
周运柱律师 入驻16 近期帮助过:710 积分:11910 好评率:100%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您可以通过华律网的一对一咨询单咨询周运柱律师。如果您的案件比较紧急建议您直接拨打周运柱律师电话(15801868680)寻求帮助。

法律咨询热线: 158018686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