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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住人和承租人打官司?承租人不给同住人动迁款?资深周律师专业

2021-04-24
2021年04月24日 | 发布者:周运柱 | 点击:2184 | 0人评论举报
摘要:同住人和承租人打官司?承租人不给同住人动迁款?资深周律师专业,不成功不收费。大型律师所资深动迁律师,大量胜诉案例,实力雄厚。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签订主体的确定   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应当由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公有

同住人和承租人打官司?承租人不给同住人动迁款?资深周律师专业,不成功不收费。大型律师所资深动迁律师,大量胜诉案例,实力雄厚。

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签订主体的确定    

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应当由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签订。被征收人以房地产权证所载明的所有人为准,公有房屋承租人以租用公房凭证所载明的承租人为准。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依照本方案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房屋征收补偿协议。  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未按协议约定搬离原址,房屋征收部门有权解除协议,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居住房屋征收补偿所得的归属和安置义务    

征收居住房屋的,被征收人取得货币补偿款、产权调换房屋后,应当负责安置房屋使用人;公有房屋承租人所得的货币补偿款、产权调换房屋归公有房屋承租人及其共同居住人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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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运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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