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加盟被骗怎么追回加盟费-加盟被骗起诉-资深周律师专业,上海大型律师事务所,百人大所副主任律师,高级合伙人,资深加盟合同纠纷律师,办理大量加盟特许经验纠纷,胜率高。
加盟某种程度上可以称之为特许经营,但是有一定的区别。特许经营作为以知识产权为重要资源的合作模式,以其独特的运行机制,规模化、低成本的扩张方式,致力双赢的获益方式,而被赋予良好的经济前景。从事特许经营的企业带动了大众的创业热情,为企业提供机遇与创新活力。 日前,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杨浦法院”)对三年来的特许经营合同纠纷案件进行了梳理,分析了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并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和举措,促进知识产权市场健康发展,营造公平有序的营商环境,为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和杨浦双创升级版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特许经营的法律特征是什么?如何认定特许经营合同?
答:特许经营的法律特征如下: 一是特许人拥有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以及在先使用并具有一定影响的未注册商标、商业秘密、字号商号等具有知识产权属性的经营资源;
二是被特许人在特许人授权的特定经营模式下使用特许人的经营资源;
三是被特许人应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
在审判实务中,存在着特许经营合同性质难以把握等问题,如有的特许经营合同名称为加盟合同、连锁经营合同、品牌专营合同;有的名称为项目合作协议、专柜经营协议、特约经销协议等等。我们认为对特许经营合同性质的把握应采取实质性认定原则,即应当根据合同是否具备了特许经营的法律特征予以认定,而不能仅以当事人所签合同的名称来认定。
二、什么是经营模式,经营模式有哪些表现形式和特点? 答:经营模式是指由特许人提供的,可以被被特许人复制的管理、经营方式、形象标志以及产品或者服务渠道的总和。经营模式可以体现在特许人的企业文化、经营理念、管理标准、促销策略、质量控制措施及店铺装修设计等多个方面。经营模式一般具有统一化、规范化、标准化、可复制化等特点。
特许经营合同因无效、被撤销及解除等原因终止后,特许经营费应如何处理? 答:特许经营费用是指在特许经营合同中约定的被特许人应向特许人交纳的费用。特许经营费一般在合同中被表述为加盟费、特许使用费、品牌使用费、保证金、培训费及广告宣传费等。特许经营合同无效、被撤销或解除后,特许经营费的返还,应当根据特许人与被特许人的过错程度,违约责任以及合同的实际履行情况等因素综合确定返还的金额。如被特许人无过错的,特许人应全额返还特许经营费;如特许人无过错的,特许经营费可不予返还;如双方均存在过错的,按各自过错责任分担特许经营费的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