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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家庭矛盾在外租房,户口还在公房,算不算同住人?

2026-09-24
2026年09月24日 | 发布者:周运柱 | 点击:39 | 0人评论举报
摘要:因为家庭矛盾在外租房,户口还在公房,算不算同住人?周运柱律师回答说:户口在册、因为家庭矛盾被赶出公房,只能在外租房,且没有享受过福利分房/其他公房动迁安置→属于特殊情形,有机会认定为同住人高院原文:在被征收公有居住房屋处

因为家庭矛盾在外租房,户口还在公房,算不算同住人?周运柱律师回答说:

户口在册、因为家庭矛盾被赶出公房,只能在外租房,且没有享受过福利分房 / 其他公房动迁安置 → 属于特殊情形,有机会认定为同住人

高院原文:在被征收公有居住房屋处有本市常住户口,因家庭矛盾、居住困难等原因在外借房居住,他处也未取得福利性房屋的,可以视为同住人

必须同时满足 3 个前提,缺一不可

  1. 户口在这套公房(征收决定作出时在册)
  2. 没有享受过福利性质住房(商品房不算福利房;但曾经公房动迁安置、福利分房、售后公房,直接不行)
  3. 确实是家庭矛盾,客观上无法回去居住,不是自己不想住

两个细分情况

  1. 户口迁入后,曾经在公房稳定住满 1 年,之后因为吵架被赶出去,只能在外租房
     最容易被法院认定同住人,胜诉概率高。
  2. 户口迁进来之后,从头到尾一天都没有住过,直接因为家庭矛盾在外租房
     风险很大。实务中法院一般要求:户口迁入后曾经实际居住一年;从来没住过,单纯家庭矛盾,大概率不认定同住人。
重点区分:  家庭矛盾,被家人赶出、没法回去住(在外租房)→ 可以适用这个例外 和睦状态,自己主动搬出去租房 / 住商品房 → 不属于特殊情形,不能豁免居住要求

打官司最关键:证据!口头说吵架基本没用

优先收集这些材料:

  1. 居委会 / 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笔录、调解记录(最强证据)
  2. 报警回执(因为房屋居住纠纷报警)
  3. 和家人聊天记录(微信短信,对方明确不让你进门、把你赶出房屋)
  4. 租房合同、租金转账记录,证明你长期在外租房居住
  5. 邻居证言(书面)

周运柱律师结合前面的知识点串一下

  • 你外面买过商品房:不影响本条规则,商品房≠福利房;
  • 但如果你名下有大商品房,对方会抗辩:你不是无房,你有地方住,不是被迫外住,会降低认定概率;
  • 如果你曾经享受过福利分房 / 别的公房动迁安置:直接排除,不能作为同住人。

简单自测

户口在公房 + 曾经住满 1 年 + 家庭矛盾被赶出在外租房 + 没有享受过福利分房
→ 有较大概率认定同住人,可以分动迁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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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运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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