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继承律师周运柱提示:代书遗嘱要件
代书遗嘱是指由他人代为书写的遗嘱。相比自书遗嘱,法律对代书遗嘱的形式要求更为严格,如果缺少任何一个法定要件,都可能导致遗嘱被认定无效。
一、代书遗嘱的六大法定要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的规定,代书遗嘱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 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人数要求:见证人必须二人以上(含二人)
在场要求:见证人必须全程在场,从代书开始到遗嘱人签字完毕的整个过程都不能离开
2. 由其中一人代书
代书人必须是见证人中的一人,不能是见证人以外的人
代书人亲笔书写遗嘱全文,不能打印后签字(打印件不属于“代书”)
3. 注明年、月、日
遗嘱上必须明确标注年、月、日(缺一不可)
日期应在遗嘱末尾,由代书人书写或由见证人共同确认
4. 代书人、其他见证人签名
代书人必须在遗嘱上签名
其他见证人也必须在遗嘱上签名
签名应为本人亲笔签名,不能代签或仅按手印
5. 遗嘱人(立遗嘱人)签名
遗嘱人必须在遗嘱上亲笔签名
如果遗嘱人不会写字或因身体原因无法签名,可以按指印代替,但建议同时录像证明其真实意愿(实践中仅有指印容易引发争议)
6. 遗嘱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立遗嘱时,遗嘱人必须神志清醒,能够真实表达自己的意愿
如果遗嘱人处于重病、高龄或认知障碍状态,建议配合全程录像或提前做民事行为能力鉴定
二、谁不能担任见证人?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条明确规定,以下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如未成年人、精神障碍患者等
继承人、受遗赠人
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本人不能做见证人
例如:遗嘱将财产留给儿子,儿子就不能当见证人
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包括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等近亲属
也包括继承人的债权人、债务人、合伙人等
实践中,继承人的朋友、同事、律师(如果同时也是受益人)也可能被认定为有利害关系
常见错误:让配偶、子女、兄弟姐妹(如果他们是继承人)或他们的配偶来当见证人,这类见证人资格无效,会导致整个遗嘱无效。
三、代书遗嘱的规范格式模板
遗 嘱
立遗嘱人: 张三(身份证号:)
代书人: 李四(身份证号:)
见证人: 王五(身份证号:)、赵六(身份证号:)
本人张三,神志清醒,在以下二位见证人的见证下,由李四代书,订立本遗嘱:
一、财产安排
位于______市______区______路______号______室的房产(房产证号:),由我的儿子张小明(身份证号:)继承。
本人名下银行存款(银行名称:,账号:),由我的女儿张小丽(身份证号:____________)继承。
二、其他声明
本遗嘱是本人的真实意愿,未受任何胁迫、欺骗。本遗嘱一式______份,由______、______、______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签署
立遗嘱人(签名): ____________
代书人(签名): ____________
见证人(签名): ____________
见证人(签名): ____________
日期: 二〇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