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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离婚律师:如何快速离婚?

发布者:周运柱律师|时间:2024年07月14日|分类:法学论文 |90人看过举报

上海离婚律师周运柱:如何快速离婚?

在上海,想要快速离婚,主要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包括调解离婚)。每种方式都有其特点和适用条件,以下将详细阐述这两种方式及其快速离婚的策略。

一、协议离婚

1. 定义与条件

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后,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的方式。这种方式相对较快,但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2. 快速离婚策略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协议离婚有30天的冷静期。即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因此,在申请协议离婚时,双方需要考虑到这一点。

二、诉讼离婚(包括调解离婚)

1. 定义与条件

诉讼离婚是指夫妻一方要求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或双方虽同意但无法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时,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来解除婚姻关系的方式。在诉讼过程中,法院会进行调解,如果调解成功,则双方可以达成调解协议并离婚;如果调解不成,则法院会根据相关法律和证据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

2. 快速离婚策略

三、总结

想要在上海快速离婚,可以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方式。如果双方能够就离婚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可以选择协议离婚的方式;如果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或一方不同意离婚,则可以选择诉讼离婚的方式,并在诉讼过程中积极调解以达成调解协议。无论选择哪种方式,都需要充分准备相关材料并积极配合相关程序的工作。同时,也需要注意到协议离婚有30天的冷静期以及诉讼离婚可能涉及的法律程序和风险。在做出离婚决定前,建议咨询专业的律师或法律机构以获取更详细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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