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专业遗产继承律师:遗嘱继承的注意事项?资深周运柱律师根据多年经验答复如下:
遗嘱继承的注意事项如下,旨在确保继承过程的合法性和顺利进行:
一、遗嘱的有效性
遗嘱人的行为能力: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的真实意思:遗嘱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不得受欺诈、胁迫等影响。如果遗嘱是在被欺诈、胁迫的情况下订立的,该遗嘱无效。
遗嘱的合法性:遗嘱的内容必须合法,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遗嘱的形式:遗嘱应当采用法定形式,如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等。不同形式的遗嘱具有不同的要求,如自书遗嘱需要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年、月、日。
二、遗嘱的撤销与变更
遗嘱的撤销: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但需要注意的是,撤销或变更遗嘱应当采用与订立遗嘱相同或更严格的形式。
遗嘱的默示撤销:如果遗嘱人生前的行为与遗嘱的意思表示相反,而使遗嘱处分的财产在继承开始前灭失、部分灭失或所有权转移、部分转移的,遗嘱视为被撤销或部分被撤销。
三、遗嘱继承人的权利与义务
继承人的权利:继承人依法享有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包括接受、放弃继承的权利,以及要求其他继承人承担相应责任的权利。
继承人的义务:继承人应当妥善保管遗产,并按照遗嘱的意思表示和法律规定进行分配。如果继承人未尽到妥善保管义务,导致遗产损失或灭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遗嘱的见证人
见证人的资格:继承人、受遗赠人的债权人、债务人,共同经营的合伙人,以及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等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不能作为遗嘱的见证人。
见证人的责任:见证人应当如实陈述所见证的事实,并在遗嘱上签名,注明日期。如果见证人故意作伪证或隐匿事实,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遗嘱的保管与执行
遗嘱的保管:遗嘱应当妥善保管,避免遗失或损坏。如果遗嘱丢失或损坏,继承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公证机构寻找或重新订立遗嘱。
遗嘱的执行:遗嘱生效后,应当按照遗嘱的内容进行执行。如果遗嘱未指定执行人,继承人可以协商确定执行人;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指定执行人。
总结来说,遗嘱继承的注意事项包括确保遗嘱的有效性、注意遗嘱的撤销与变更、明确继承人的权利与义务、选择合格的见证人以及妥善保管与执行遗嘱。这些注意事项有助于确保遗嘱继承的顺利进行,并维护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