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遗嘱的有效性需要从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两个方面进行考量:
形式要件:遗嘱的形式要件是指遗嘱生效必须具备的外在形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遗嘱可以采取多种形式,包括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等 。每种遗嘱形式都有其特定的要求,例如:
上海遗产继承律师:如何确定遗嘱的有效性?资深周运柱律师回答:
自书遗嘱需要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年、月、日 。
代书遗嘱应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
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
录音录像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并在录音录像中记录显示遗嘱人的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
实质要件:遗嘱的实质要件是指遗嘱内容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内在要求。遗嘱人应具备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遗嘱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与社会公序良俗,且遗嘱人处分的财产须为其合法所有的财产 。此外,遗嘱的意思表示需要真实,遗嘱内容应当清晰明确,不产生歧义。
遗嘱效力的认定:如果存在多份遗嘱,且内容相抵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应以最后的遗嘱为准7。同时,公证遗嘱不再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其效力与其他形式的遗嘱平等,内容抵触时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
遗嘱的举证责任:在遗嘱效力发生争议时,持有遗嘱并主张遗嘱真实性的一方需承担举证责任,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遗嘱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
综上所述,确定遗嘱的有效性需要综合考虑遗嘱的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进行判断。在实际操作中,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或相关机构,以确保遗嘱的合法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