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深周运柱律师答复,如果您想在黄浦区看守所会见被关押的人员,以下是您可以采取的步骤:
了解探访规定:在前往黄浦区看守所之前,您需要了解探访规定和程序。您可以在看守所的官方网站或咨询电话 中获取相关信息。
预约探访:为了确保您的探访能够得到批准,您需要在看守所规定的时间内进行预约。您可以通过电话或亲自前往看守所进行预约。
准备探访材料:在探访前,您需要准备相关材料,如身份证、被探访人员的亲属关系证明、探访人员的身份证明等。
前往看守所:在前往看守所时,您需要携带上述材料和探访批准函,并遵守看守所的规定和程序。
完成会见程序:进入看守所后,您需要完成会见登记和安检程序,然后等待被探访人员的到来。
进行会见:在得到允许后,您可以与被探访人员进行会见。需要注意的是,探访时间和会见次数是有限的,因此您需要珍惜这宝贵的时间。
离开看守所:在完成会见后,您需要按照规定和程序离开看守所。
周运柱律师提示,以下是黄浦区看守所会见的法律规定:
犯罪嫌疑人尚未经判决的,判决前只有律师才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
符合以下条件的,家属可以前往看守所会见:
留所服刑(余刑一年以下)罪犯可以与直系亲属每月会见一次,每次亲属不超过三人。
亲属持有效证件及在押人员刑事判决书,可到看守所接待室提请申请,未过上诉期以及上诉期间的除外;(含同案上诉);
看守所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或不准予会见的决定,并电话答复。
亲属在接到准予会见的通知后,持本人身份证到看守所办理会见;
律师去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需要提交如下手续材料:
律师执业证(原件和复印件)
律师事务所会见证明、专用介绍信
刑事辩护委托书(法律援助公函)
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时,应当向看守所出示律师执业证、律师事务所会见证明、专用介绍信、刑事辩护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等材料。
看守所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或不准予会见的决定,并电话答复。
亲属在接到准予会见的通知后,持本人身份证到看守所办理会见。
请注意,以上信息可能存在更新和变化,请核实信息的准确性。如果您需要更详细的法律咨询,建议咨询周运柱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