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运柱律师网

资深律师,可信可靠,口碑相传

IP属地:上海

周运柱律师

  • 服务地区:全国

  • 主攻方向:房产纠纷

  • 服务时间:07:00-23:59

  • 执业律所: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

在线咨询 收藏 0人关注

法律咨询热线|

15801868680点击查看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上海资深继承律师:遗嘱无效的情形总结

发布者:周运柱律师|时间:2023年08月09日|分类:律师随笔 |181人看过举报


上海资深继承律师-资深周律师专业

上海资深继承律师-资深周律师专业,上海大型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拥有丰富的实践经验。

遗嘱无效的九种情形:

(一)遗嘱人不具有完全行为能力

   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遗嘱无效。”

   

(二)遗嘱内容不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立遗嘱人即便具有完全行为能力,但是如果遗嘱的内容不是其真实意思表示,遗嘱同样不具有法律效力。遗嘱内容不是立遗嘱人真实意思表示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

  1、立遗嘱人所立的遗嘱是在受胁迫、受欺骗或神志不清的情况下进行的;

  2、伪造的遗嘱;

  3、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三)由于遗嘱继承人的原因导致遗嘱无效的

  上海继承律师提醒:遗嘱继承人的原因而导致遗嘱无效或部分无效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点:

  1、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

  2、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

  3、遗嘱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而死亡的。

  严格来说,这些情况下是由于遗嘱继承的原因导致遗嘱的相应内容无法实现,并不是遗嘱无效。但是,这些情况下和遗嘱无效的结果一样,我们也将其归类在遗嘱无效的情形中。

(四)处分其他人的财产遗嘱无效

  1、立遗嘱人生前已处分了遗嘱涉及的财产,导致遗嘱无效或部分无效。遗嘱是于被继承人死亡时才产生法律效力的单方民事法律行为,所以立遗嘱人可在遗嘱生效前,即生前处分其作为遗产的财产。一旦遗嘱人生前处分了遗嘱中所涉及的财产,就等于遗嘱人变更了原来遗嘱中相应的内容,导致遗嘱部分或全部无效。

  2、遗嘱处分的他人的财产导致遗嘱无效。 遗嘱只能处分立遗嘱人个人财产,而不能处分夫妻共同财产、家庭成员的共同财产、属于国家、集体所有的财产或其他人所有的财产。继承律师告知:涉及处分他人财产的,遗嘱部分无效,但不影响遗嘱其他部分的效力。

(五)未能给两无人员保留预留份无效

  1、遗嘱中未保留份额而导致遗嘱部分无效。 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遗嘱剥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份额,一是造成其生存危机,二是将增加社会负担。上海继承律师明确:这是法定的强制性规定,如果遗嘱没有保留份额,在遗产处理时,应首先留下必要的遗产,剩余的部分再参照遗嘱确定的分配原则处理。

  2、遗嘱没有给胎儿保留继承份额,导致遗嘱部分无效。 因此,遗嘱如果不给胎儿保留相应的份额,将导致遗嘱部分无效,应从遗产中拨出一部分作为胎儿的继承份额。

(六)多份遗嘱的内容冲突造成的遗嘱无效

  多份遗嘱的内容存在冲突,必然导致效力较低的遗嘱的失效,具体处理原则如下:

  1、公证遗嘱优先于一般形式遗嘱;

  2、后订立的遗嘱优先于先订立的遗嘱,无公证遗嘱时,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

(七)遗嘱形式不合法导致的遗嘱完全失效

  这是由于遗嘱的要式性要求规定,遗嘱有六种形式,每种形式都有其形式上的要求,如果遗嘱的形式不符合要求,会导致遗嘱无效。继承律师举例:如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和口头遗嘱没有见证人或者见证人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等都会导致遗嘱无效。

(八)遗嘱继承、遗赠和遗赠抚养协议间冲突造成遗嘱无效

  遗赠抚养协议因是双务的合同,其法律效力最高,其次是遗赠、再次是继承。对同一财产有不同的方式的,以效力最高的遗赠抚养协议为准。如果,遗嘱与遗赠扶养协议、遗赠相冲突,冲突部分的遗嘱内容无效。上海继承律师总结所以如果有不同的处分方式,还要注意各种形式的衔接。

(九)遗产中的消极财产大于或等于积极财产,即债务清偿后无剩余财产,导致遗嘱无效

  遗嘱部分无效的情况下,并不影响遗嘱其他有效部分的生效,有效部分按照遗嘱规定的继承,无效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处理。如果遗嘱全部无效,死者的遗产应按法定继承处理。


收藏
在线咨询

律师号码归属地:上海

点击查看完整号码 15801868680

相关阅读

  • 全站访问量

    991728

  • 昨日访问量

    2095

技术支持:华律网 - 版权所有:周运柱律师

Copyright©2004-2024 ICP备案号:蜀ICP备05003493号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