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承租公房动迁款怎么分割?公房动迁款家庭分配起诉-动迁款家庭内部如何分配-资深周律师
周运柱律师根据长期经验回答如下:
一、当事人包括里面具有户籍的全部人员、承租人、相关人的配偶等;
二、动迁款分割的司法程序:首先由动迁组的人进行协调,协调不成,律师介入,调取公房动迁安置协议确定的补偿方案包括动迁款金额和安置房位置;
三、公房动迁款分割的难点:在于公房同住人的认定问题。目前争议非常大。而且公房的同住人的认定标准这几年一直在调整。统一由上海高院传到中级法院来确定;
四、租赁公房动迁款分割周期:此类案件审理起来颇为复杂,鉴于上海大量拆迁,审理周期普遍超过六个月,有的甚至超过一年。
五、公房动迁款分割的诉讼特点:还有一点就是上诉率特别高,很多法院判决之后双方均为不服,上诉至中级法院及到高院申请再审。
六、公房动迁款分割的原则:合理分配房屋动拆迁补偿款
首先,家庭内部对安置补偿有约定的,只要该约定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一般应予以遵从。若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则应根据三项原则进行分配:
一是一人一份,均等分割。这样做,一方面考虑到平等、公平合理是民法的基本原则,另一方面承租人和同住人对补偿款是共有的法律关系,原则上也应平均分割;
二是适当照顾老年同住人及缺乏经济来源的同住人。这是因为多数老年人及缺乏经济来源的人社会保障不足,后继生存和发展能力较弱,需要给予特殊保护,而且公房大多源自老年人,在分割时也应适当照顾其利益。
三是承租人或同住人在取得公房承租权时额外支付过较多款项的,可以适当多分,这体现了权利义务相一致以及等价的原则。此外,如果被拆迁公房内居住未成年人的,对其实际承担监护义务的人,也可以适当多分拆迁补偿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