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随笔当前位置:首页 > 律师随笔

静安区好的律师事务所-专业遗产房屋继承律师-周律师专业可靠

2022年07月07日 | 发布者:周运柱 | 点击:826 | 0人评论举报
摘要:静安区好的律师事务所-专业遗产房屋继承律师-周律师专业可靠 一、民法典继承典讲解   1、明确了放弃继承应当以书面形式; 2、增加了丧失继承权的情形;3、丧失继承权的回旋


静安区好的律师事务所-专业遗产房屋继承律师-周律师专业可靠 

一、民法典继承典讲解  

 1、 明确了放弃继承应当以书面形式;

 2、 增加了丧失继承权的情形;

3、 丧失继承权的回旋。 

4、 增加了兄弟姐妹子女的代位继承权  

 5、 增加了遗嘱信托

 6、 增加了打印遗嘱  打印遗嘱与代书遗嘱区别

 7、 将录音遗嘱改为录音录像遗嘱  

 8、 增加实际行为撤回遗嘱的规定  

 9、 增加遗产管理人的规定 

10、 明确了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清偿税款和债务的顺序。

 11、取消了公证遗嘱的优先效力,公证遗嘱与其他形式的遗嘱同等效力,按时间先后,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二、民法典最新打印遗嘱法律规定  1.遗嘱是可以打印的,但需要由被继承人签字或者盖手印,并且有见证人进行见证签字。  2.相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遗嘱处分个人财产】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 【打印遗嘱】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分享到: QQ空间 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 更多
我要评论共有0人参与 , 已有0人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华律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最新评论
周运柱律师 入驻15 近期帮助过:708 积分:10722 好评率:100%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您可以通过华律网的一对一咨询单咨询周运柱律师。如果您的案件比较紧急建议您直接拨打周运柱律师电话(15801868680)寻求帮助。

法律咨询热线: 158018686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