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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黄浦区拆迁同住人认定

2022年01月06日 | 发布者:周运柱 | 点击:1927 | 0人评论举报
摘要:上海黄浦区拆迁同住人认定,周运柱律师从长期以来黄浦区法院的实践情况指出:以下是对黄浦区公私房拆迁补偿款的分割原则等问题作了分析,还对妥善处理上海黄浦区拆迁同住人认定纠纷的审理思路进行了梳理:公房拆迁款应遵循一人一份、均等


上海黄浦区拆迁同住人认定,周运柱律师从长期以来黄浦区法院的实践情况指出:以下是对黄浦区公私房拆迁补偿款的分割原则等问题作了分析,还对妥善处理上海黄浦区拆迁同住人认定纠纷的审理思路进行了梳理:

公房拆迁款应遵循一人一份、均等分割的原则。 安置对象的上海黄浦区拆迁同住人认定、补偿款的分割、配套商品房的额度等成为司法难点,表现为: 

 一是认定上海黄浦区拆迁同住人认定难。 拆迁单位不再明确可以认定上海黄浦区拆迁同住人,涉讼时由法院认定安置对象。由于涉案人员多,结构复杂(如私房拆迁中就存在居住产权人、非居住产权人、非产权居住人等情形),如何平衡利益成为难点。

  二是家庭矛盾化解难。由于当事人之间存在亲属关系,款项分割过程中长期形成的家庭矛盾集中爆发,并引发老年人赡养、未成年人抚养、遗产分割等一系列问题。

上海黄浦区公房安置对象为承租人和同住人  公房租赁具有福利性质,是职工工资的组成形式,提供给职工家庭使用,承租人和同住人均为安置对象。承租人以《租用公房凭证》为准。同住人包含下列情形: 

 (1)上海高院解答规定的上海黄浦区拆迁同住人认定标准。

①在征收决定之日,在被拆迁房屋有本市常住户口,已实际居住一年以上,且本市无其他住房或者虽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难的人。因结婚而居住在被拆迁房屋内,不受居住一年的限制,可以认定上海黄浦区拆迁同住人。

②在本市无常住户口,至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因结婚已在被拆迁房屋内居住的。③在被拆迁房屋有本市常住户口,因家庭矛盾、居住困难等在外借房居住,他处也无公有住房的,可以认定上海黄浦区拆迁同住人。

④因读大学等原因,户籍迁出被拆迁房屋,在本市无他处常住住房的,可以认定上海黄浦区拆迁同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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