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浦东新区继承律师就继承有关的法律问题提示如下:
浦东继承律师在承办继承案件中,可以注意了解并记录如下情况:
1委托人基本信息并复印委托人身份证件。
2被继承人自然情况、死亡原因。
3全面了解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及胎儿的情况。对委托人为原告的,应当列齐全部当事人;对委托人为被告的,应审查起诉状有无遗漏当事人现象。
4了解被继承人遗产情况,包括有无债权债务及未缴纳税款。
二、浦东新区继承纠纷律师提示:若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应审查如下内容以确定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
(1) 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的形式要件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2) 立遗嘱人或协议签订人在签署文书时的民事行为能力如何;
(3) 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中有无处分他人财产的情况;
(4) 有无内容相互冲突的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
(5) 遗嘱中是否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6) 立遗嘱人生前有无与遗嘱的意思表示相反的行为,使遗嘱处分的财产在继承开始前灭失、部分灭失或所有权转移、部分转移;
(7) 立遗嘱人立遗嘱时有无受胁迫、欺骗等情形;
(8) 遗嘱有无伪造或被篡改的迹象;
(9) 其他可能影响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效力的内容。
三、浦东新区 继承律师应审查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是否已处理被继承人全部遗产,如有遗漏遗产,继承律师应提示委托人可在继承案件中一并处理。
四、浦东新区继承律师应该提醒:了解有无法定的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或酌情减少继承人应继承遗产份额的情况。
法定继承案件中,了解有无下列人员:
(1) 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女婿;
(2) 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
(3)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
(4) 有扶养能力和扶养 件但不尽扶养义务的继承人;
(5) 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
(6) 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尽了较多扶养义务的人;
(7) 胎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