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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徐汇合同法律师

2021年09月01日 | 发布者:周运柱 | 点击:220 | 0人评论举报
摘要:上海徐汇合同法律师-资深周运柱大律师《民法典》中可以作为认定合同无效依据的强制性规范第八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第三十一条第四款 监护人被指定后,不得擅自

上海徐汇合同法律师-资深 周运柱大律师

《民法典》中可以作为认定合同无效依据的强制性规范


第八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第三十一条第四款  监护人被指定后,不得擅自变更;擅自变更的,不免除被指定的监护人的责任。



第三十五条第一款  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第七十二条第一款  清算期间法人存续,但是不得从事与清算无关的活动。



第一百一十一条  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



第一百三十二条  民事主体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第一百四十三条第(三)项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以上供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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