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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静安房产专业律师事务所

2021年08月29日 | 发布者:周运柱 | 点击:523 | 0人评论举报
摘要:上海静安房产专业律师事务所,资深周运柱大律师上海为了堵住限购的漏洞,加强的房产赠与的法律空挡,发布关于加强住房赠与管理的通知 沪建房管联〔2021〕476号   各区住房保障房屋管


上海静安房产专业律师事务所,资深周运柱大律师

上海为了堵住限购的漏洞,加强的房产赠与的法律空挡,发布关于加强住房赠与管理的通知  沪建房管联〔2021〕476号     各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各房地产交易中心、市房屋状况信息中心,各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事务中心(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为进一步严格执行住房限购政策,现就加强住房赠与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21年7月24日起,通过赠与方式转让住房的,在住房限购政策执行中,该住房自转移登记之日起5年内仍记入赠与人拥有住房套数;受赠人应符合国家和本市住房限购政策。        二、各区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事务中心(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应将赠与住房转让纳入综合窗口收件;各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应加强审核,将赠与住房转让纳入房屋交易核验范围(交易核验认定时点以综合窗口收件之日为准),对赠与当事人不符合住房限购政策的,不予办理交易登记手续。 

严格执行住房限购政策。夫妻离异的,任何一方自夫妻离异之日起3年内购买商品住房的,其拥有住房套数按离异前家庭总套数计算。 

调整增值税征免年限。将个人对外销售住房增值税征免年限从2年提高至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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