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周运柱|时间:2022年05月23日|320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1、简述案件详细情况:农村宅基地拆迁和继承混合的复杂案例
2、综合案件情况给出律师自己的点评:周XX律师擅长动迁纠纷和继承纠纷,在二审改判,并且在高级法院的再审中胜出。
3、给出相应的建议或意见
高级法院审查认为,杨1家庭申请再审期间提供的村委会证明及同一地块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证人证言,并不能否定在案查明事实,本院不予采纳。系争被拆迁房屋为上海市浦东新区高行镇大陆村桥东队朱家宅XXX号、XXX号、209号,三处房屋均在同一张宅基地使用权证下,安置补偿利益理应归该户全体被安置人共有。上海市浦东新区高行镇大陆村桥东队朱家宅XXX号、XXX号房屋已于2001年12月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了调解协议。二审法院综合已生效的调解协议内容、杨某3家庭对扩建上海市浦东新区高行镇大陆村桥东队朱家宅XXX号房屋投入的财力与精力、被继承人吴XX在系争安置房屋中遗产份额所涉及的法定继承、杨XX愿意将其名下产权房屋归杨某3所有等情况,对本案所作判决并无不当。杨1家庭的再审申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