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管关系多么密切的朋友、还是亲戚朋友,借款时必须出具借条,写明双方的真实姓名,借款数额及具体的还款期限。最好能找个与双方没有利害关系(亲戚)关系的人作为证人,在借条上签字见证。这样在发生纠纷后,出借方就可依据借条通过诉讼途径索要。
(二)借条一般要借款人亲笔书写并签字,并盖上手印;如果借款人因无法书写等原因不能亲笔签名的,一定要盖上手印,并找他人见证并以见证人身份签字或者盖章加手印,也可以让借款人在盖章的同时对双方的谈话内容进行录音,用以补充佐证,这样才能万无一失。
(三)借款到期后,出借人一定要在两年内及时催要,且以后每次催要的时间间隔不能超过两年。在催要时尽量出具书面的催款资料,并让借款人在资料上签字确认,或者采用录音的方式保留催要的证据,数额较大时也可选择公证方式保留证据,这样享有的债权才不会超过法定的诉讼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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