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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对彩礼是否退还的规定?

2016年12月26日 | 发布者:刘哲 | 点击:407 | 0人评论举报
摘要: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

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来源网络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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