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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分割夫妻在独资企业中的共同财产怎么处理?

2016年12月12日 | 发布者:刘哲 | 点击:298 | 0人评论举报
摘要:第十八条夫妻以一方名义投资设立独资企业的,人民法院分割夫妻在该独资企业中的共同财产时,应当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一方主张经营该企业的,对企业资产进行评估后,由取得企业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二)双方均主

第十八条 夫妻以一方名义投资设立独资企业的,人民法院分割夫妻在该独资企业中的共同财产时,应当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一方主张经营该企业的,对企业资产进行评估后,由取得企业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二)双方均主张经营该企业的,在双方竞价基础上,由取得企业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愿意经营该企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等有关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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