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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2016年11月08日 | 发布者:刘哲 | 点击:405 | 0人评论举报
摘要:        第十一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





               第十一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来源网络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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