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奕卉律师
主任律师李奕卉,专业专注负责
18095650576
咨询时间:08:00-23:59 服务地区

企业并购债权债务怎么处理,如何处理企业并购债权债务?

作者:李奕卉律师时间:2022年10月17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225次举报


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这是因为公司合并后,参与合并的各方的财产关系、股东关系都已移转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合并的程序】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公司债务清偿:

(一)权利人一方拒绝接受债务人一方履行,债务人可以向公证机关申请提存,提存后,视为债务人已履行。提存的财产发生毁损、灭失等情况的,该风险由债权人一方承担。提存期间,提存财产产生的孳息归债权人一方。

信息来源于网络,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部分文章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如侵犯您的权益,请友好告知,我们会第一时间删除。无意之错,请海涵!

(二)债务人有多个债权人时,应当优先清偿有担保的债权,各个债权人均无担保时,按照查封、扣押的先后顺序清偿。

(三)债务人如果是企业法人,财产不足清偿所有债务时,权利人可以申请其破产。

(四)债务人对同一人负有多笔同类债务,除非另有约定,按以下顺序清偿:

1、优先抵充已到期的债务;

2、几项债务均到期的,优先抵充对债权人缺乏担保或担保数额最少的债务;

3、担保数额相同的,优先抵充债务负担较重的债务;

4、负担相同的,按照债务到期的先后顺序抵充;

5、到期时间相同的,按比例抵充。


李奕卉律师 已认证
  • 执业11年
  • 18095650576
  • 安徽中谊诚律师事务所
咨询律师
  • 入驻华律

    12年 (优于79.27%的律师)

  • 用户采纳

    3次 (优于83.84%的律师)

  • 用户点赞

    13次 (优于95.24%的律师)

  • 平台积分

    14520分 (优于96.77%的律师)

  • 响应时间

    一天内

  • 投稿文章

    75篇 (优于97.71%的律师)

版权所有:李奕卉律师IP属地:安徽
技术支持:华律网蜀ICP备11014096号-1 个人网站总访问量:81801 昨日访问量:451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 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