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黄某某,男,40岁,广东梅州人,在东莞某村经营一家电信经营门店。2016年6月某日,因未按规定摆放广告牌与村委治安执法队员发生口角,并产生肢体冲突。过程中导致黄某某第一腰椎压缩性骨折。当日黄某某与妻子谢某某到辖区派出所报案。派出所立案后数次组织双方协商和解,因对赔付数额双方预期出入较大,和解陷入僵局。后黄某某经过朋友介绍致电吴树雄律师,详细咨询并初步确定了委托事项。
【办案经过】接案后,吴律师第一时间向从事法医工作的专业人员进行咨询,初步确定黄某某伤情已经构成轻伤。随后到医院向黄某某本人了解详细案情以及事发经过。经过分析,吴律师认为该案应该属于一起故意伤害案。随后,吴律师赶往派出所,向派出所出具法律意见,要求派出所和办案人员启动刑事办案程序,并且要求立即为受害人黄某某进行伤情鉴定。为后续的谈判和解工作做好铺垫。
【处理结果】该案在派出所、司法局工作人员的主持下,进行了4次谈判和解。最终对方同意向我方当事人黄某某支付30万元作为和解的条件。最终案件在派出所工作人员主持和双方律师见证下顺利达成和解。被害人黄某某领取了30万赔偿款,并在和解书上签了名。该案顺利结案。
(吴律师结案感言:将当事人的健康权、生命权看得比自己更重要,让当事人在每一个案件当中体会正义和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