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否收取咨询费用,多数律师往往更加倾向于客户预约律师面谈案件。
从客观来讲,预约面谈比较占用律师的时间,还要有在途时间,面谈也不一定能够签约,对于律师来讲可能是百害而无一益,但为何多数律师还是钟意于预约面谈呢?
在我看来有以下观点:
1、对于案件的全面掌握和正确判断的追求,驱使着律师更愿意当面交流,通过面对面地沟通建立信任关系并准确判断案件;
2、每个案件对与律师来讲都是艺术品,要慢慢雕凿不敢懈怠,客户可以自己放弃案件,但律师不能,因为对客户来讲是一个案件,对于律师来讲是商誉和生命;
3、面谈也是对客户进行筛选的过程,有些客户面对律师的邀请,毫无诚意,对于自己案件毫无责任感,这也能够反应出他们人生的态度,这样的客户律师无法为其提供服务;
4、律师承接案件不是有奶便是娘,也要对于客户进行选择,三观不合就到不了报价签约阶段,只有面谈才可以更多了解双方的三观,否则咨询多了也无意义;
5、多数律师相对都比较理性,生活也比较有条理,自己对于工作时间和地点都有相应的规划,休息时间也会和工作时间进行划分,以保证为客户提供高质量的服务同时也不影响自己的正常生活;
6、电话或微信沟通的多数情况下,双方都在盲人摸象浪费时间,意义微乎其微,时间对客户或律师来讲都很宝贵,需要把每一分钟都用在刀刃上,所以很多律师都拒绝无意义的沟通。
总之,预约律师当面咨询,符合律师执业的特点,有助于客户或律师了解彼此的基本情况和案件的基本事实,因为律师办理案件不仅看案件还要看人,而且人还很重要,客户也要看律师的人品,“先做人,后做事”这是恒久不变的交易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