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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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侵害商标权

发布者:刘慧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知识产权 |1131人看过

《商标法》规定的商标侵权行为有十四种,其中最主要的规定在《商标法》第五十二条。另外,《商标法》第十三条、第十五条都有规定。

《商标法》第五十一条又规定了商标权的保护范围,即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

司法实践中,商标侵权的判断原则是:其一,近似原则;其二,混淆原则;其三,折中原则。

如何判断自己的商标是否被侵权或自己是否侵犯了他人的商标专有权,判断方式一般有如下几种:

其一,相同、类似商品上商标基本无差别的,侵权。

其二,相同、类似商品上商标的构成要素近似,即商标的音、形、义,色彩造成混淆的构成商标侵权。

其三,在相同商品上使用相同商标的,构成商标侵权。

其四,在相同、类似商品上商标近似的,造成混淆的构成商标侵权。

当然,在判断判断商标是否侵权时,要考虑相关公众一般注意力,既要整体比对,又要部分比对,而且要在隔离状态下比对;同时要考虑商标的显著性和知名度。

因此,企业在申请商标时,要充分注意自己所要申请的商标是否有极强的显著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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