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行是冤家,维权应理性
2019年末,律师接到一起委托,原告与被告都在经营一家排骨饭餐馆,自从被告的店开在原告的店铺对面后,原告店铺的生意就急转直下。俗话说的好,同行是冤家,两家人的店铺又靠得那么近,被告的生意很好,经常有客人把车停在原告的店门口,而去被告的店里吃饭,原告对此很不满意,经常去被告的店里要求他们不要把车停到自家门口。而被告认为原告嫉妒自己的店铺生意好,两家经常因为一点小事就大吵大闹。
而不久前,被告一时冲动,闯入原告的店铺将原告打伤,原告报警后,公安将被告行政拘留。原告前往医院医治,随后找来律师要求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自己的医药费。律师听完原告的诉求,多次表示原告的很多诉求都是不合理的,即使去法院,法官也不会支持原告的请求,但是原告表示不争馒头,争口气,不能被人看扁,一定要告上去,让被告再也不敢对他动手。律师无奈,只能按照原告的请求去法院起诉。
这个案件告诉我们,日常生活中,要理性维权,不能动手伤人,否则打赢坐牢,打输住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