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之谦与前妻高调复合——离婚又复婚的法律关系
2017年9月8日,薛之谦与前妻高鑫磊高调在微博同时发文复合,薛之谦的表述似有历经沧海桑田的感觉“反正我们都不在年轻,那就再爱一次……”薛之谦在这两年内的内地 娱乐圈可谓是大红大紫,上热搜,发专辑,真人秀,可以说是从无人问津到家喻户晓,粉丝对偶像的私生活都是关注颇多,现在也由两个当事人画下暂时的句号。
据悉,两人是在2015年9月离婚的。根据新闻报道,离婚的时候,薛之谦是净身出户,把房子都留给了女方,还给女方1000万。现在,两个人复婚了,有些人就说薛之谦非常精明,花出去的钱照样拿回来了。
然而其实不是的:
①、一旦离婚,双方将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互割,确认之后,财产的所有权发生变更,从共同共有,变成个人所有。从登记离婚之日后,两人再获得的财产属于其个人财产。
②、复婚,在双方完成复婚手续之后所获得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具体以婚姻法第十七条、十八条的规定为准。但是复婚之前的个人财产还是个人财产,并不会变成夫妻共同财产。
因此,以薛之谦这个案例来说,薛之谦与高鑫磊之前离婚,给了高鑫磊房子和1000万人民币,这些都是高鑫磊的个人财产。就算高鑫磊再和薛之谦复婚,房子和1000万人民币还是高鑫磊的婚前个人财产(除非两人重新写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