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亚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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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之谦与前妻高调复合——离婚又复婚的法律关系

作者:黄亚男律师时间:2017年10月25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847次举报

薛之谦与前妻高调复合——离婚又复婚的法律关系

  201798日,薛之谦与前妻高鑫磊高调在微博同时发文复合,薛之谦的表述似有历经沧海桑田的感觉“反正我们都不在年轻,那就再爱一次……”薛之谦在这两年内的内地 娱乐圈可谓是大红大紫,上热搜,发专辑,真人秀,可以说是从无人问津到家喻户晓,粉丝对偶像的私生活都是关注颇多,现在也由两个当事人画下暂时的句号。

据悉,两人是在20159月离婚的。根据新闻报道,离婚的时候,薛之谦是净身出户,把房子都留给了女方,还给女方1000万。现在,两个人复婚了,有些人就说薛之谦非常精明,花出去的钱照样拿回来了。

然而其实不是的:

①、一旦离婚,双方将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互割,确认之后,财产的所有权发生变更,从共同共有,变成个人所有。从登记离婚之日后,两人再获得的财产属于其个人财产。

②、复婚,在双方完成复婚手续之后所获得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具体以婚姻法第十七条、十八条的规定为准。但是复婚之前的个人财产还是个人财产,并不会变成夫妻共同财产。

因此,以薛之谦这个案例来说,薛之谦与高鑫磊之前离婚,给了高鑫磊房子和1000万人民币,这些都是高鑫磊的个人财产。就算高鑫磊再和薛之谦复婚,房子和1000万人民币还是高鑫磊的婚前个人财产(除非两人重新写协议)。


黄亚男律师(热线:15257905691,来访前请务必电话预约时间)。浙江婺博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金华市妇联热线6138...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浙江-金华
  • 执业单位:浙江婺博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330720********13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刑事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