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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移交问题

2017年04月29日 | 发布者:张闽 | 点击:1248 | 0人评论举报
摘要: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完毕后,承包人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将竣工项目移交给发包人,及时转移撤出施工现场,解除施工现场全部管理责任。办理工程移交的工作应注意的问题有:1.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竣工资料,在规定的时间内,按工程竣工资料清单目录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完毕后,承包人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将竣工项目移交给发包人,及时转移撤出施工现场,解除施工现场全部管理责任。办理工程移交的工作应注意的问题有:

1.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竣工资料,在规定的时间内,按工程竣工资料清单目 录,进行逐项交接,办清交验签章手续。

2.原施工合同中未包括工程质量保修书附件的,在移交竣工工程时,应按有关规定签署或补签工程质量保修书。

3.与发包人签订工程移交记录表,确定工程移交时间及移交项目,工程未  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提前使用的,应在交付记录表中注明。

4.编制撤出施工现场的计划安排,项目经理部应按照工程竣工验收、移交的要求,编制工地撤场计划,规定时间,明确负责人、执行人,保证工地及时清场转移。撤场计划安排的具体工作要求:

(1)临时工程拆除,场内残土、垃圾要文明清运;

(2)对机械、设备进行润滑、油漆保养,组织有序退场;

(3)周转材料要按清单数量转移、交接、验收、入库;

(4)退场物资运输要防止重压、撞击,不得野蛮装卸;

(5)转移到新工地的各类物资要按指定位置堆放,符合平面管理要求;

(6)清场转移工作结束,解除施工现场管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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