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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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南通执业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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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必须赔偿二倍工资?

作者:何曦律师时间:2023年11月29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85次举报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未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要承担支付二倍工资的法律责任。     

M公司为民办教育机构,其员工提起劳动仲裁,要求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M公司委托本律师处理该案件。

经审查,本起劳动仲裁没有超过仲裁时效,该员工也并非从事人事等特殊岗位。如何抗辩才能减少M公司的损失呢?

M公司称,该员工在外地分支机构从事教学工作,公司曾经要求该员工来本部签劳动合同,但该员工没来。庭审中,我方以该员工故意不签订劳动合同为由,主张不承担支付二倍工资的责任。主观的故意、恶意难于证明,我方也并无证据,但对方举止及陈述中能推断部分事实。

在仲裁委的调解下,我方承担二倍工资差额的40%,本律师为M公司减少了60%的赔偿责任。


为南京银行、ChinaLife、南通市市政设施管理处等机构提供法律服务,被选聘为人民法院调解员,执业十余年来以诚实、专注...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江苏-南通
  • 执业单位:江苏法德东恒(南通)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320620********42
  • 擅长领域:人身损害、公司法、债权债务、劳动纠纷、刑事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