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振国律师

  • 执业资质:1441820**********

  • 执业机构:广东叙法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人身损害婚姻家庭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债权债务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成功案例——诈骗他人,害人害己

发布者:王振国律师|时间:2015年11月05日|分类:刑事辩护 |1956人看过

案件描述

                              诈骗他人,害人害己
    笔者作为辩护律师,参与一件诈骗案辩护。犯罪嫌疑人李某数次诈骗他人钱财经鉴定价值合计653087.8元,数额特别巨大,且该款被嫌疑人在日常生活中消费掉,无法归还,依法可能在法定范围内从重处罚。本律师会见李某后,督促嫌疑人积极认罪,后法院充分考虑犯罪嫌疑人的改造、悔罪情况,决定给予犯罪嫌疑人李某法定最低处罚,即判处李某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30000元。
   刑法第266条规定,诈骗他人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