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华贵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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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贵州心典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交通事故工程建筑债权债务知识产权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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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标准和解不成,高标准诉讼获赔

发布者:杨华贵律师|时间:2015年11月13日|分类:私人律师 |715人看过

黄某,50多岁的年纪,几年前一家四口从四川老家来贵州打工,但不幸的是,妻子和大儿子都有残疾,干不了活,没有收入。二儿子刚成年不久,在某部队当兵,基本上只能养活自己。一家人都要靠黄某起早贪黑的干体力活来养活。

20153月的一天,天还没亮黄某就骑着电动车去干活。早上6点左右,当他骑到云岩区老客站附近时,不知道怎么的就被一辆大公交车撞倒在地,手臂骨折。他只得住院治疗,全家人马上就没有了收入来源。好在公交公司支付了住院费,给他请了护工,甚至连住院期间的伙食费也给他了。他就心想,不管怎么着,公交公司做的还不错,跟他们私了算了,省得打官司麻烦,家里也着急用钱。

  出院时,公交公司的人来了,黄某就跟他们谈起了和解的事。其实,他知道自己是农村户口,对赔偿的期望值不是太高,但是,公交公司还是说不能私了。因为,这是他们单位的事情,私了不好办,单位财务也不好报批,还是法院判决吧,判多少钱他们都给。

  在这种情况下,黄某就非常及时的选择了本律师团为其代理诉讼。接受委托后,本律师团充分了解黄某的案情后,指导他准备在贵阳居住、工作以及他妻子和大儿子的情况证明等各项证据。经过争取,法院最终按城镇标准支持了他的残疾赔偿金和被抚养人生活费。黄某拿到了十几万元的赔偿款,这远远超出了他当时想和解时的赔偿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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