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博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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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纠纷】离婚冷静期

发布者:李博星律师|时间:2020年06月11日|分类:婚姻家庭 |623人看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一起来看民法典关于离婚冷静期的法律条文: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民法典施行后离婚手续应该怎么办

第一步:签协议。双方签订书面离婚协议

第二步:交申请。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第三步:冷静三十天。在家计算三十天,这三十天是自然日,从日历上数三十天即可

第四步:领证。从第三十一天起的三十自然日内的工作日,双方亲自婚姻登记机申请发给离婚证


简单说就是先签离婚协议,然后去民政局交申请,然后回家待三十天,再来领证,领证的时间是从第三十一天起算,到第六十天结束,如果在这中间没有领证,那就得重新申请。


如果申请了之后不想离了,任何一方都可以申请撤销,也可以等到六十天期满后就自动撤销了。


所以,2021年后,离婚最快的需要三十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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