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兆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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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缓刑的条件

作者:张兆武律师时间:2022年12月23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306次举报

一、执行缓刑的条件

  执行缓刑的条件如下:

  1.执行的对象必须是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2.犯罪情节较轻;

  3.有悔罪表现;

  4.必须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5.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二、执行缓刑期间需要遵守的规定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2.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3.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4.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五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三、被判处缓刑对子女以后有什么影响

  被判处缓刑对子女以后一般没有影响。但如果子女要参军或报考公务员的,经政审时可能会有一定的影响;如父母犯重大的刑事犯罪,子女对父母包庇的、子女对父母犯罪的行为不能划清界限的、父母是从事邪教活动的等,子女是无法参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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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兆武,中共党员,山东求知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擅长刑事辩护及企业刑事合规业务与刑事风险防控,尤其擅长处理民刑交叉领域的法...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山东-济南
  • 执业单位:山东求知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1370120********21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工程建筑、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合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