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玉霞律师
韩玉霞律师
综合评分:
5.0
(来自484位用户的真实评价)
浙江-绍兴专职律师
查看服务地区

咨询我

李某某寻衅滋事罪案判处缓刑

作者:韩玉霞律师时间:2021年02月25日分类:成功案例浏览:165次举报


李某某寻衅滋事罪案判处缓刑

案情简介:

2019年8月11日下午,孙某某在绍兴市Y区LM公园内,无故辱骂园林工作人员王某1、骆某等人,后双方发生争吵。孙某某及同行人员李某某遂徒手殴打王某1、骆某等人,致王、骆二人多处软组织挫伤。经鉴定,王某1、骆某的伤势均已达轻微伤。

2019年8月11日,孙某某在绍兴市越城区罗门公园被警察传唤到案。同日,李某某被公安机关电话传唤到案。

办案过程:

2019年8月12日,李某某的女儿找到律师,将事情大致经过告知了律师,由于此时伤者的伤情鉴定报告还未做出,但是根据李某某女儿的描述,伤者伤情应该不严重,所以律师在接受委托后,先联系了承办案件的警官,及时解决了赔偿的问题,也因此拿到了三名伤者的谅解书。

2019年9月16日,李某某从刑事拘留被变更为取保候审。

最终结果:

李某某因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达到了律师原先预期判处缓刑的效果。

律师分析:

本案是属于较为轻微的危害结果的刑事案件,在被告人能够认罪认罚的情况下,律师能够第一时间与办案人员取得联系,并辅助被告人家属在能力范围内积极的赔偿被害人,与此同时,也获得被害人谅解。这类刑事案件,律师就很有可能为被告人争取到从轻、减轻处罚的机会,并且有较大的概率争取判处缓刑。


预约咨询、委托请加韩玉霞律师微信:18257501276。韩玉霞律师,毕业于浙江财经大学法学专业,毕业后就职于某上市公司...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浙江-绍兴
  • 执业单位:浙江吴刚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330620********18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婚姻家庭、劳动纠纷、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