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向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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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某与保定市某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者:王向阳律师|时间:2017年11月14日|分类:房产纠纷 |836人看过

律师观点分析

案例点评


1、案件情况

   原告以认购协议的形式,向被告地产公司支付了购房款,应地产公司长期不能开发建设房屋,原告依法申请解除合同、退还房款、并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2、律师点评

    在庭审法庭辩论终结前,被告地产公司仍不能提供“五证”,法院据此认定认购协议无效等。被告地产公司被迫主动提出和解,退还房款并赔偿了原告的损失。原告遂撤诉。

3、律师建议

  购买房屋一定综合考量开发商的整体实力,若开发商长期不能交房,也没有五证,购房人可以依法解除合同,并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赔偿责任等。

   一定要善于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您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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