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佳斌律师:13647221352
离 婚 协 议 书
男方: ,男,汉族, 年 月 日生,住址 ,身份证h码 :
女方: ,女,汉族, 年 月 日生,住址 ,身份证h码 :
男方与女方于 年 月认识,于 年 月 日在 处登记结婚,婚后于 年 月 日生育一儿子,名 。因夫妻感情破裂,已无和好可能,现经夫妻双方自愿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订立离婚协议如下:
一、男女双方自愿离婚。
二、子女抚养权、抚养费及探望权
(1)儿子 由女方抚养,随同女方生活,抚养费由男方全部负责,男方每月支付抚养费3000元(仅包含基本生活费用)直至小孩学业完成投入工作为止。男方应于每月的1-5日前将儿子的抚养费交予女方。在女方抚养儿子期间,儿子的教育费、医疗费、保险费、兴趣班的培训费等额外费用由男女双方平均分摊。
(2)在不影响儿子学习、生活的情况下,男方可随时探望儿子。
(3)男方配合女方办理将儿子户口转移到女方户口。
三、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
(1)夫妻双方名下无房产、车辆等财产纠纷。
(2)双方现在各自名下所有的一切银行账户存款,归各自所有,不予以分割。
(3)婚前双方各自的财产归各自所有,男女双方各自的私人生活用品及首饰归各自所有。
(4)双方共同确认无隐匿任何财产的行为,如一方有隐匿财产等行为,将自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并须赔偿对方损失。
四、债权债务处理
(1)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共同确认各自所享有的对外债权归各自所有,由双方各自进行权利主张,另一方不得有任何异议并进行权利主张。
(2)债权不能实现的风险由双方各自承担,不得因债权不能实现而追究对方任何责任。
(3)双方确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发生任何共同债务,任何一方如对外负有债务的,由负债方自行承担,另一方对此不负偿还责任。
五、协议生效时间的约定
本协议一式三份(另附男女双方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及儿子 的出生证明复印件),自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离婚证》之日起生效,男、女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六、如本协议生效后在执行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女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男方(签名): 女方(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