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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交通事故伤残赔偿金如何计算?

作者:胡琳琳律师时间:2022年04月22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198次举报


   因受损害致残疾而丧失全部或部分劳动能力之财产赔偿。自确定残障之日起根据受害人的丧失能力程度或伤残等级按照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标准按确定残值的日期算。但是60岁以上的人每增加一岁就减一年75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被害人由于伤残而实际收入并未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导致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工作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作出相应的调整。

残疾人抚恤金按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收入两类标准。两者相差很大由于人们法律意识的淡薄导致许多人的合法权益无法维护。法庭在实际审理中就户籍问题而言审查较为严格需要相关证据予以证实才能得到城市户籍的认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胡琳琳律师,毕业于江苏南京大学法学本科,中国律师协会会员,江苏沭新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法学理论底蕴深厚,诉讼实践经验丰富...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江苏-徐州
  • 执业单位:江苏沭新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320320********63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刑事辩护、劳动纠纷、工伤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