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华律网整理
在离婚案件中,一般都会涉及到财产分割,其中房产如何分最容易引发纠纷。离婚判决房产归谁就归谁?华律网的小编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请阅读下面的文章了解。
一、网友咨询:
我跟前妻离婚以后,法院把房子判给了我,但房产证上还是前妻的名字并没有更改,这个时候房子是属于我的吗?
律师解答:
在《民事诉讼法》及《民法典》等法律规定,在离婚诉讼中,如果法院判决准予离婚,判决夫妻共有的房屋归丈夫或妻子一人所有,那么自法院判决生效时起,房屋的所有权就不再属于双方共有,而是归属于丈夫或者妻子一人,即使该房屋仍登记在夫妻双方或者一方名下。
王先生结婚的时候虽然房产登记在前妻名下,但是离婚以后,法院的裁判文书,将房屋判给男方,这时候虽然房产证还是在前妻名下,但是作为维护男方的权利,应依据这样一个裁判文书,它的效力高于之前房产证的效力。这时房产是属于王先生的。
二、网友咨询:
离婚后,房产证上是前妻的名字,但是法律判决给我了,要怎么样过户?需要前妻一起去办理手续吗?
律师解答:
判决书是有法律效律的。所以,你可以在判决书生效的情况下直接去房产局过理房产过户手续,不需对方签字。
诉讼离婚房产过户需要的材料:
1、离婚判决书及其复印件;
2、房产证(如有共有证的,包括共有证);
3、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4、房产登记申请书。
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专业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联系我们,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