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连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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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起诉状

作者:柳连强律师时间:2018年05月16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506次举报
2018-05-16


民事起诉状

 

原告:XXX,男,199023日出生,汉族,住XXX.

被告:XXX,男,198023日出生,汉族,住XXX.

被告: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住XXX

诉讼请求

1、依法判令被告赔偿原告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等各项损失XXX元。

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201596,被告XXX驾驶轿车行驶至聊城市XXX南路口处,与由北向南横过道路的原告驾驶的电动三轮车发生侧面碰撞,造成原告受伤,并入住聊城市人民医院住院治疗,并被诊断为:左股股转子下粉碎性骨折、左侧肋骨骨折(第678肋)、多发软组织挫擦伤。后经聊城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作出交通事故认定:认定被告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原告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经查,被告在保险公司投保交强险。被告的行为严重侵害了原告的健康权、财产权,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综上,为了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现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特向贵院起诉,请依法公正裁判。

此致

东昌府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XXX

XXX


柳连强聊城律师,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聊城市律师协会刑事诉讼委员会委员,山东智祥律师事务所青年律师,。柳律师执...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山东-聊城
  • 执业单位:山东智祥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371520********56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交通事故、离婚、民间借贷、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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