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玉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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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责任法法条解析(三)

作者:唐玉娟律师时间:2017年05月05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579次举报

第三章 不承担责任和减轻责任的情形

第二十六条

[减轻责任]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第二十七条

[受害人故意免责]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

第二十八条

[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损害是因第三人造成的,第三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二十九条

[不可抗力免责]不可抗力造成他人损害的,不承担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三十条

[正当防卫免责]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责任。正当防卫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正当防卫人应当承担适当的责任

第三十一条

[紧急避险免责]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责任。如果危险是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责任者给予适当补偿。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责任


     唐玉娟,女,汉族,湖南邵阳人,大学本科学历,获法学学士学位,...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广东-东莞
  • 执业单位:广东国凡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441920********22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债权债务、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