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80万补偿款,7年都没拿到手,现在要求拆迁方给20万利息,连本带息还我100万,能行吗?
2013年,老李家的房子被拆了,合同上写的补偿款是80万,但是过了7年多,到现在老李依旧没有拿到钱,已经远远超过合同里规定的一年内付完全款。
于是老李把拆迁方告上了法庭,要求拆迁方依照合同把钱补给自己,并且支付7年来本金产生的利息20万。
大家觉得老李的要求合理吗?这是完全合理的。在拆迁当中,如果补偿款拖了很久都没给,当事人是可以依据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要求拆迁方支付利息的。大概按照5%的年利率来算,要20万也并不过分。再说了,拆迁方如果按时把款打给了老李,老李还可以拿去投资或者创业,那么这些年赚的钱可能还不止20万。
所以大家注意了,如果补偿款被拖欠了很久,是可以要求拆迁方给利息的!如果拆迁方拒绝,就可以起诉他来拿回补偿!